据新华社报道,10月18日,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北京主持召开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座谈会。在听取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人下一步打算的汇报后,李克强指出,“要抓紧制定扩大改革试点的具体方案,有序扩大试点范围,适时将邮电通信、铁路运输、建筑安装等行业纳入改革试点。” 李克强18日提到,“根据国家和地方财力可能,逐步将营改增扩大到全国。研究理顺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确保企业受惠、地方得益、国家税制得到完善,形成多方共赢的局面。” 中国目前的税收体系中,增值税和营业税是主要的两种流转税,几乎涉及国内所有的企业和行业。营业税是地税,增值税是国税,如何协调各方利益是改革的关键问题之一。 根据财政部官方网站公布的2011年数据,国内增值税(不包括进口环节增值税)和营业税分别约占2011年税收收入总额的27%和15%,总和超过了所得税,是税收收入最主要的来源。 8月17日,财政部、央行、国税总局等三部门曾发出通知明确,试点期间,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仍全部归属试点地区,“因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发生的财政收入变化,由中央和试点地区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相关规定分享或分担。” 汪蔚青认为,目前的“营改增”试点中,改征增值税部分留归地方财政,已经打乱了中央和地方此前的分税制,接下来需要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 汪蔚青说,“像‘营改增’这类具体税种改革以后,接下来就要进行分税制改革,否则地方财政的缺口会越来越大。期待这个问题能在‘十二五’期间提上议程。” 汪蔚青还认为,中国财税改革未来的趋势是,逐步减少地域性的税收优惠,未来的税收优惠将以行业性的优惠政策为主。因为地域性税收优惠是为救穷,而后者则是为发展,实现经济结构的调整。 |